目前分類:其他類 (2)

瀏覽方式: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
台灣的「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及「推動國際華語文教育策略」
台灣雲林縣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通識教育中心 李 玉璽 老師 蒐集整理
初稿:2014/12
最新修正:2019/09
東海大學華語中心第24屆華語師資培訓班結業
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字號E1030xxx(奉虎科大派遣參加)
於日本以日語進行華語教學時數超過300小時
教育部為因應少子女化衝擊,推動台灣國內大學校院國際化,鼓勵招收外國學生,促進國際交流,目前外籍生除中國留學生外,因全球華語熱而專門來台灣學華語的不在少數,而前來台灣學習專門領域知識之外籍學生多欠缺流暢之華語溝通能力,無法修讀大多數以華語開設的專業課程,形成問題。
955.jpg
 
為解決此一問題,起初想朝課程全面英語化發展,順便提昇所謂台灣學生的國際觀(獨尊英語的國際觀),但不久就發現事與願違,不切實際。
大學課程英語化的問題
一來對台灣學生未必有益
台灣學生的英語水準很難因為課程英語化就突飛猛進,英語能力提升跟專業知識的提升,很難兩全,然而為了要用英語講授理工農醫文法商等等專業科目,授課進度一定要放慢,授課水準也會降低,況且授課師資除非直接找英語母語人士擔任,也很難保證英語能力沒有問題。
二來無法符合各種語種的外籍生之需要
外籍生未必來自英語國家,與來台唸書多為亞洲國家學生的現況不符,對來自日本、韓國、印尼、越南、泰國、馬來西亞等亞洲國家,或是法國、德國、西班牙等歐洲國家的外籍生而言,他們選擇台灣留學不應該只是為了獎學金,想了解台灣的研究內容,深入了解台灣社會,無法只靠英語。
三來投資成本過高無法負荷
台灣各大學每學年度開課數目大概會達接近2000門左右,如果要開出10分之1的全英語授課課程,也就是一間大學需要開出約200門左右的全英語課程,難度太高,如果是為了外籍生而開專班,將會不敷成本,合班上課則很難同時滿足台灣同學與外籍同學的需要,而且外籍生畢業所需學分數並沒有比本國生少,如何讓外籍生修夠學分可以順利畢業?可能會變成各大學頭痛的問題。
日本英語教育學者寺島隆吉(岐阜大學名譽教授),也針對國際化被誤導成英語化的不當舉措提出省思
大意略譯如下
1 世界大學排名其實是「英美大學」排名,是誘使世界各國投資教育成本去學英文、去該英美國家留學的手段,日本不少諾貝爾獎得主,都在世界百大以外、甚至連排行榜都擠不進去的學校任教,實力一樣獲得肯定,世界大學排名根本無意義
2 推國際化不應該是英語化,外國人來日本留學就是要用日語學習,用英語教學只會讓學生覺得「我要是英語好我就去英美留學,英語不好才不得已去日本」,日本永遠是次要選擇,日本不會找到第一流的國際人才
3 日本的大學教育,如果老師連用日文講解學生都聽不太懂了,勉強推全面英文授課,學生更是霧沙沙,程度更為低下,到底上學是學專門學問還是學英語,會本末倒置
4 美國大學因為放任市場經濟,大學學費太貴,連本州的年輕人都念不起,紛紛輟學或轉到加拿大唸書(念四年的費用只夠在美國念一年),所以需要可以收取高額學 費的外國人去填補大學市場的空缺,振興經濟,日本的文科省如果連這都不清楚,是糊塗不負責任,知道了還硬推日本人到海外英語留學,是惡質
 
唯有強化對外籍生的華語教學,才能因應來自各種語系不同語言留學生的需要,也可以滿足單純只是來學華語的留學生的需求,增加各大學推廣教育收入,因此在教育部政策鼓勵下,台灣各公私立大學開始強化華語教學,規劃多元化華語課程,以利招攬外籍生來台灣各大學就讀短期或長期的課程,豐裕學校財政收入。
 
台灣雖然早在1956年左右就成立了語言機構向外國人教授中文,但是師資參差不齊,一直到2000年左右才開始脫離以「引導學生涵泳詩詞文賦的古典文學文化世界」為目的的中文系範疇,開設以「積極培養具有雙語能力的華語師資以及華文教學之領導者」為目的的華語科系,並且把目光由「提供來台外國人中文學習的師資培養」,轉向世界華語市場的競爭。由教育部主導,2005年籌畫,2006年開始有對外華語考試制度,2010年開始對外華語考試及格後必須附有外語能力證明才能拿到證書,逐步強化台灣的對外華語教學師資。
 
由於專業系所起步較晚,教育部的師資認證制度也還沒廣受重視,師資水準參差,在台灣,截至2015年為止,華語教師往往是以兼任方式最多,或者屬於專案教師,沒辦法成為大學專任教師,各大學華語中心的華語教師採用約聘方式,甚至還只是儲備教師而已,收入並不高
(1)1998年的統計資料指出,1998年的台灣國內華語教師鐘點費大概是300多

(2)2015年的資料,雖然會依據學經歷表現而有所調整,如果有辦法開成大班會有加錢(一般指超過60人),通常比照大學教師鐘點費調整,也就是依照學歷,正教授級925元、副教授級795元、助理教授級735元及講師級670元(華語教師以講師級最多),雖然可能必須使用外語授課,但是並沒有加給,實際上時薪還有更低的,而且多半不保障底薪,且於聘約期間之授課鐘點,依照實際招生與開班情形而定,收入很不穩定。
(3)2019年資料,北部某私立大學徵專案華語教師,每周授課15小時,朝九晚五比照職員出勤時間,月薪約3~4萬,北部某私立大學徵兼任華語教師,時薪575元。
即便薪資待遇差,然而因為華語中心尚未普遍在各大學廣為設立,考取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資格者要想進入現有的數十家華語中心任教並不容易,而目前在華語中心任教者,又多半還沒有考取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資格,形成困局,因此教育部從2015年起推行台灣國內華語文教育機構評鑑(華語文教育機構升級輔導),希望透過評鑑逐步改善這些問題。強調華語文中心須具備合宜之品質,以提供華語生所需之華語文教學,分為「組織目標與行政運作」、「師資與教師專業發展」、「課程設計與教學」、「學生學習與輔導」及「教學環境與資源」五面向。

77441.jpg

負責擔任台灣的華語教師到海外任教遴薦的大學等機構
依教育部規定,教師於外派海外前必須參加目標地區教學特色課程結業後始得外派
法規依據:「教育部促進華語文教育產業發展補助要點」(教育部頒行政規則,效力位階在立法院通過的「法律」之下)
依據103年8月5日臺教文(六)字第1030110339號令函發布「教育部促進華語文教育產業發展補助要點」第五點第三項規定,華語中心需「建立及管理華語教學人才庫」。
目前各目標地區負責學校或單位
1 日本 — — — -私立淡江大學、私立東海大學
2 德國 — — —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
3 法國 — — — -國立中山大學
4 印度 — — — -國立清華大學、國立交通大學、國立嘉義大學、國立勤益科技大學、私立吳鳳大學
5 波蘭 — — — -私立輔仁大學
6 泰國 — — — -國立成功大學

7 印尼 — — — -私立中原大學
8 其他 — — — -國合會(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
**教育部已建置【華語教學人才庫
為推廣台灣的優質華語文教學與文化內涵,提高海外影響力,教育部每年辦理補助選送優秀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作業;由於任教人數逐年增加,為提升選送效率、掌握國內華語教學人才資訊,教育部特建置資訊化「華語教學人才庫」,爾後有關華語教學人員海外職缺公告及應徵事宜,皆透過該系統辦理。
另一方面,由於世界各國的教育體制不一,對學習中文的需求程度也不一樣,基於該國國情需要,自然對於華語師資水準的要求也多半有該國自己的一套標準,常常必須進入該國教育系統,如法國、德國、美國、英國的教師證照以及華語師資相關證明,才能進行海外華語教學、目前還很難單以台灣的華語證照便能到海外高薪任教,「全球華語熱,高薪仍缺教師」還停留在補習班的宣傳口號階段,並沒有大量實例可以支撐這種樂觀的看法。
相同的問題也出現在中國,為了推銷中國,2004年起中國以國家的力量建立孔子學院,總部設在北京,由中國政府教育部底下的組織直接指揮,透過中國出錢、出人,外國的大學出地的超級優惠模式,也就是由中國提供師資、運作經費的方式進行,只要該國的大學願意提供場地,就可以合辦,因此孔子學院數量快速擴增,台灣雖自2012年起在美國成立「台灣書院」等類似機構,但在財力、人力上都很難跟孔子學院相抗衡,數量也相距甚巨。
然而,因為孔子學院不是純粹語言教學,產生有很多宣傳中國政府優點、灌輸共產主義意識形態的問題,已遭受多國抵制,孔子學院的教學人員幾乎不具備外語能力,其師資水準更是無法滿足各國需要,中國的國家漢辦在2005年取消漢語資格考試,並停發漢語教師資格證書,原因就是在於欠缺實益,水準不齊,難以有效管理,如何借鑑於中國的失敗經驗,走出台灣的華語教學成功輸出海外之路,是台灣的當務之急(也因此台灣的對外華語考試,2010年以後附加必須要有一定程度外語能力的規定)。台灣對外華語教學的歷史,從對駐台美軍進行華語教學開始,已有50多年的歷史,1956年師大國語中心就已成立,遠比中國1987年才成立漢辦要早,更應從經驗累積中提出台灣自己的策略來。
為執行台灣的國家對外華語教學政策,提升對外華語教學人員之教學能力,加強其專業地位,教育部於2006年6月13日公布「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作業要點」(屬教育部發布之行政規則,效力在立法院通過的「法律」之下),華語教學從此建立國家認證制度。 教育部為因應全球性華語學習市場之需求,也為樹立台灣華語教師之品牌,從2005年規畫,並於2006年十一月正式推出「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
為了避免對外華語教學教師欠缺外語能力,無法滿足對外華語教學上通常必須要用學習者母語進行基本溝通之需要,2010年以後,參加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合格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才可以獲頒由「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提高了門檻要求(2010年之前考取者無此要求,亦即證號E99開頭以前的,都沒有要求必須具備外語能力)
(一) 符合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外語能力合格認定基準,(如英文、日文、法文、德文、西班牙文、義大利文、韓文等,以應考當年簡章為準)其符合認定基準之成績單或證書,以提出核發本考試證書申請日前三年內取得者,始為有效;(例如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申請核發本考試證書,其於一百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取得之外語能力合格認定基準成績單或證書始為有效)。
(二) 修畢前款認定基準所列外語種類以外之任何一種外語(如泰文、越南文、馬來語等,以應考當年簡章所未列入基準者為準)累計至少八學分。
333366.jpg

 

小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恭喜本中心李玉璽老師自2021年2月升等為教授

1 Mbs45amMev8fLUZtW8oQLA.jpeg

1 vlY6jJQC4cMr4N9ANrZeAA.jpeg

 

1 GZ7QFwOuAJq8BAOcHlccRw.jpeg

小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